法律问答

关于员工中午休息时间公司占用休息时间搞培训,算不算加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19: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参加周末的培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的,一般应当认定为加班;如培训为自主参加、且目的仅为提高员工的个人技能,则不应当认定为加班。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员工参加周末培训如培训具有强制性、公司要求必须参加,员工为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提供劳动,则应当认定为加班;如培训为自主参加、且目的仅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则不应当认定为加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参加培训的,不算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