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们单位搬迁,我不想去,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2 19: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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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办法有:
    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公司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如不能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则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的,公司一般不需要赔偿,但需要向员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规定是: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如果因为单位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并应当提前30天通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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