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装修公司拖着不装修

装修纠纷
2023-05-22 19: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公司不按照合同施工,当事人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并赔偿损失,也可以直接与装修公司解除装修合同,让装修公司将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采取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装修公司违约责任包括: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迟延交付竣工房屋的;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对材料保管不善;擅自转包装修项目;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 我国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迟延交付竣工房屋的;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对材料保管不善;擅自转包装修项目;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