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医院做鼻息肉手术,做成了恼脊液鼻漏,修补两次没补好,然后医生推荐我们去另一家医院做鼻漏修补手术,鼻漏手术修补后,现造成了尿崩症,这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2 20: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才能算医疗事故。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发生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出现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事人可以跟医院协商解决争议,或者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经协商仍不能解决问题的,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