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发给本人。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经授权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法》第五十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