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女离婚,女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3-05-22 2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法律分析:离婚后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已经支付的彩礼: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男女离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可以要回彩礼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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