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后有没有残疾人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子女抚养
2023-05-22 23:2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残疾人离婚,不是必须给予补偿的,也就不存在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了离婚时要对残疾人一方进行补偿的,按约定的标准给付即可。一般来说,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 《民法典》规定可以在离婚诉讼期间要求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期间仍然是婚姻的存续期间,双方对彼此有扶养的义务。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用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离异夫妻对患病子女医疗费要承担。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如果子女患病需要医疗费医治,即使夫妻已经离异,仍需要为子女支付医药费,因为这是法定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