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专利申请日的方式:通过邮局将合乎规范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以受理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根据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