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录音是否是对方不知情的违法行为

刑事辩护
2023-05-23 00: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成为合法证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录音证据的取得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是自由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二是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同时,还应该符合三个限制条件: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采取暴力、胁迫、窃听等方式取得录音;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对方不知情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只要录音真实且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 当事人私下录音的行为是就对方当事人自认事实的证据保全。但录音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录音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的直接指向待证事实,同时录音还须与其他证据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有效依据。
    法律依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