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官司要交给法院的费用是多少?

2023-05-23 01:0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官司的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要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如有必要还需要聘请律师,律师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人民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 法律分析∶打官司会涉及的费用有:
    一、案件受理费(包括一审、反诉、二审);
    二、如果要委托代理律师,需要支付给律师律师费;
    三、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支付相对应的保证金;
    四、如要对某些证据进行鉴定,需要支付鉴定费;
    五、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而需要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缴纳执行申请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打官司需要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包括法院对于审理案件的受理费、律师的代理费、过程中的申请事项以及申请执行费。法院的受理费是国家规定需要缴纳的,案子不同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而律师的代理费也是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如果官司打赢了对方不执行,原告还需申请执行,这样还需要缴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费用。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