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房子,贷款已经下来了,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5-23 03:1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购房时,如有遇到开发商不给购房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去处理:
    1、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索要购房合同;
    2、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3、购房者可以到房地局查询开发商是否真的给你办理了相关房屋手续。
    若买的是二手房一定约定好付款事项,分期付款还是贷款,分期的话什么时间付清多少一定在协议上写清楚,贷款的话一旦贷款办不下来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再有就是腾房时间以及卖主留给买方的室内物品如热水器、空调、燃气灶等等一定在协议上标注清楚,以免后期不兑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
    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
    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
    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 买房合同已签贷款办不下来的解决方法是:
    (一)因购房者贷款办不下来的购房者应当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仍未审批的解除合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因开发商贷款办不下来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定金,支付相应的利息、预期损失。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