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恋爱期间一起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5-23 04:3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的处理:恋爱期间,情侣以共同名义买房,房产自然归双方所有。
    1、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有;
    2、协议不明确的,除共有人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共有份额一般根据每个共有人的出资比例确定,因此其分割也可以根据共有份额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恋爱期间共同购房的注意事项有:注意房产证件署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注意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事先协议,注意对出资方的钱款划分清楚,注意应对贷款买房后的还贷事项签订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恋爱期间购置房产不仅涉及到出资问题,也涉及到购房资格使用问题,容易引发纠纷。如果恋爱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购房,应对购房目的、出资情况、产权归属等情形提前作出约定,并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固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