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明白,如果我想离婚,我会在家乡申请结婚证。现在我已经搬家了。我能在现在的户籍地申请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5-23 05: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该居住地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时才可以在居住地离婚。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不同情形离婚纠纷由不同地区法院管辖。由此,若要在居住地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该居住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2、特殊婚姻状况须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
    因情况太过复杂且非常见情形,故此处不再赘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 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 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 对方被监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不一定,有例外: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由一方向该城市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诉讼离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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