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5-23 06: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如下:
    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应停止施工,然后向有关部门报告;
    2、全面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
    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原因;
    4、根据问题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处理方法;
    5、根据制定的计划处理事故。以最快、最安全、最可靠的方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程序如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停工;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填写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加固处理,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2、修补处理,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且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3、限制使用等。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