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办理低保?男,72岁,无收入

2023-05-23 07: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低保需要下列主要条件:当事人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的,当事人就可以依法从当地的人民政府中获得基本的生活物质帮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对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因疾病丧失劳动力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低保户可以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的生活物质帮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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