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有何不同?

不正当竞争
2023-05-23 08: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均为是维护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法律规定,而知识产权法律未进行保护的权利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均为是维护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法律规定,而知识产权法律未进行保护的权利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 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是知识产权法是设权模式,类物权模式,是保护财产,反不正当竞争是侵权模式,是禁止行为;设权模式是事前的,积极的,普遍的,反不正当竞争是个案的,事后的,消极的。
    联系是设权模式与反不正当竞争可以相互转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