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转让
2023-05-23 08: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的手续:
    1、召开原股东会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2、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转让双方签字或盖章;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4、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附件和签字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转让需要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办理股权转让时需要交纳的材料包括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