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有权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5-23 09: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工伤赔偿可以咨询社保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依法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去向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工伤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的,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因为认定工伤产生争议的,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工伤赔偿但未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单位追偿。而单位一般不能去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