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内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5-23 09: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伤;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工伤认定: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事故受伤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6)落不明的;
    (6)上班途中,机动车受伤的;
    (7)受伤的法律规定的;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救治无效死亡的;
    (2)在救治灾害等维持国家利益,在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3)员工原在军队服务,因战争、劳动伤害而受伤,取得革命伤害军人证,使用者后旧伤害复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
    2、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3、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
    4、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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