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想离婚我会在老家办结婚证,现在搬家了,能不能在现在的户口办理离婚?

2023-05-23 09: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注意:是任何一方现在离婚时的户籍地,而非当时结婚登记注册地。
    2、但如果双方户口发生变化,双方已经不在原登记结婚地,无法回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则协议离婚将不再简便,这时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在一方户籍地或 现居住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是女方?当然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你和你丈夫协商一致,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订立一份协议,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你丈夫不同意离婚,你单方面想离婚的话,你就去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只能在你丈夫的户籍地法院起诉。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需要您先去户口管理部门变更婚姻状况。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明、申请书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无误后,会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就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了。离婚冷静期经过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无误后,会颁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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