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银行贷款

婚姻债务
2023-05-23 10:0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方不知情的一般不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不排除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或者抚养子女情况,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或者抚养子女的,那么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
    1.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妻子有义务帮还。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债。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死亡,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妻子没有义务代丈夫偿还债务。
    4.夫妻双方离婚,在婚姻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与经营,妻子不用偿还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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