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2023-05-23 10: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鉴定的程序大致如下:1司法机关审核办案机关提出的司法鉴定委托书、鉴定材料,提出是否受理意见;
    2、决定受理的,收取鉴定费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决定补充材料的,会告知补充材料;
    3、司法鉴定的实施,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4、鉴定文书的签发;
    5、立卷并归档。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 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或者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鉴定机构受理委托。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进行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四、进行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司法鉴定的程序为:
    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
    2、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3、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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