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出资买的房,写的俩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3 10: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离婚一般应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有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的办法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给一方使用,另一方获得相应的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一人出资买的房,若是在婚前已经偿还完贷款或者是全款买房,取得产权证,则是属于个人财产,其余情况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应当分割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如果房本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离婚时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般是双方自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在婚姻有过错行为的,依法少分或不分房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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