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定要调解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3 10:3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调解应当保险公司参加。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如果是私下调解的,那保险公司不赔。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最好在场参与。交警主持调解时,如果保险公司没到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该协议有效力。
    如果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撤销或确认无效的。那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
    1、如果私下调解的,保险公司不赔。必须要事故认定书,即经过交警处理,才有责任,因为责任才有赔偿,才有理赔。
    2、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参与最好,而且要把赔偿的金额写入事故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中才有保障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
    第八十九条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 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