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也刚问一下,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需要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
2023-05-23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是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异地不能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异地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离婚,因为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异地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主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已经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等,该异地依法应当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此时其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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