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没找到债务人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处理

2023-05-23 12: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公司破产清算立案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
    二、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确认破产财产。
    五、确认破产债权。
    六、拨付破产费用。
    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八、破产清算的结束。
  • 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南
    一、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 法院受理破产,但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申请破产和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案件不予受理。
    清算程序是:成立清算组;全面接管;通知和公告;财务审计;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清算报告;注销;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