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工作老板不允许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
2023-05-23 12:3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造成劳动者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还未超过一个月的,没有太过严重的后果,及时协商签订即可;超过一个月的,每月要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同样的,劳动者也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如缴纳社会保险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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