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划分老人在公交车上摔死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3 13:1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当事人行为与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 法律分析:
    1、如果老人摔倒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比如没看路摔倒、自身疾病原因摔倒、被人推倒等,公交车不负责任。
    2、如果老人摔倒是因为公交车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公交车急刹、急变道等,公交车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果老人摔倒是双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承担损失,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由法院认定。
    4、公交车司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交车司机是公交车公司的职员,致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公交车司机过错明显,承担相应责任。
    5、市民和公交公司之间形成客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市民及时、安全地送至目的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
    1、如果老人摔倒完全是因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比如没看路摔倒、自身疾病原因摔倒、被人推倒等,公交车不负责任。
    2、如果老人摔倒是因为公交车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公交车急刹、急变道等,公交车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果老人摔倒是双方共同的原因造成的,双方协商承担损失,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由法院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