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小区业主,想商量一下小区乱收费,乱收地上和地下停车场的费用。

业主维权
2023-05-23 13: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