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个部门受理专利专利申请?

专利
2023-05-23 13: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一般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当事人应当向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对于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