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买房给女方,房产证只写女方姓名,假如离婚能要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3 14:0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产登记在女友名下,没有结婚,房产可以要回,但必须出具出资证明,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因为这种行为视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没结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房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房产证登记为双方,那么该房产就双方共同共有,登记为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对房产具有相应权利的除外。例如房产买卖合同、购房转账记录、双方签订的涉房屋权属的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