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死后遗嘱不公证,是否无效

遗产继承
2023-05-23 14: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遗嘱不公证有效。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申请,不得代理;
    2、草拟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可由公证员代写,由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或盖章;
    3、申请人要提供申请公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老人立遗嘱不公证有效。只要符合下列生效要件遗嘱就是有效的: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老人遗嘱不公证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必经程序,只要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