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在离婚诉讼未判决的情况下,对方欠下债务,等待判决日期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婚姻债务
2023-05-23 14: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期间,债务分割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是: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未要求分割债务的,法院一般不得对其债务主动予以分割判决。其债务分割是先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债务就仅限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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