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杨律师!我今年50多岁了。我在一家服装厂工作。辞职后,老板没有给我发工资。我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但我拒绝接受,因为我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我和老板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后来,我一个半月的工资老板只答应给900元,但还没有给。我的情况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你能拿到劳动法的最低工资标准吗?

2023-05-23 14: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手里的。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合同都是需要三份的,你自己一份,公司一份,劳动局一份。对于没有缴纳社保和拖欠工资问题,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举报,然后对公司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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