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被扣对方不来处理我的车开不出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3 14: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出交通事故车被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
    1、出交通事故车被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方法如下:
    (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2)交警暂扣了车子,如果双险齐全,应该说车子在十来天内会退还;
    (3)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电动车相撞交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1、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财产损失由公安机关作出损失评估,人员伤残,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责任认定;
    5、双方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6、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 车被交警扣了之后,交管部门会当场出具凭证,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凭证到交管部门处理其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之后可以到扣留机动车的地点办手续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车被撞了对方不处理,受害方按正常情况处理就可以了。首先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如果确定要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确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
    另外如果肇事方不愿意赔偿处理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一万元,可以在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