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在柜台上工作,公司安排我去其他商店,我不想去,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3 14: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答案:需要赔偿,但是否要全额赔偿,按劳动合同约定而定;劳动合同未约定时,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也存在过错,如果用人单位同样存在过错,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过错程度分摊损失。
    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类似判例
    宁国市华宇包装有限公司、王大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皖18民终1284号判决。
    三、判例解读
    1.员工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要赔偿?
    根据第一项所列法律依据,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本判例中一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对此意见未持异议。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本判例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工作失误,该劳动者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内容,没有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对员工仅进行了几天的培训没有进行胜任力考察,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也存在过错,判决员工承担30%损失。
  • 劳动者与单位如果是因店铺撤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则应另外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双方同意由公司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