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承包商欠我的工资没有合同,没有借据怎么办?

讨薪
2023-05-23 15: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欠工钱不给的可以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本人属于不合格企业或者个人的,违反规定发包、分包工程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如果是私人欠工钱不给,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种违法行为,如果这个人属于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则由违反规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的企业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没签订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一方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的,另一方需要支付相关工程款。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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