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调解程序的具体内容:
1、首先,由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然后,由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并居间调停;
3、最后,调解结束。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