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能否同时领取失业救济金和失业救济金?

社会保险
2023-05-23 15:4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可以同时领取。例如劳动者被裁员或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就可以同时领取经济补偿金与失业救济金。但领取救济金还要符合失业前本人与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一次能领取多少失业救济金,应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还有三张一寸的免冠照片、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明、还有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裁决的一些证明材料,以及银行活期存折,和其他证明失业保险金的材料。
    失业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按照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 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可以同时领取。因为,失业保险是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以按月领取。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领取两个月。而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发,例如: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领取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