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初三学生已经请长假一个多月没去学校了学校说不去上学就知道取消学籍而且算旷课了不让参加中考是违法吗

2023-05-23 16:0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 义务教育段学生因身体状况想要休学的,应该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教师对该生进行核实,学校填写并出具休学证明书,然后到教育局教育科签写意见,并加盖学籍专用章。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 学校不可以直接删除学生学籍。如果学生擅自离校的,学校应该通过信函等方式督促其返校,即使未果,学校也无权删除学籍。删除学籍属于违规操作,学生及其家长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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