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以下情形我该怎么办。我老公在外地打工,后来发现他在外面养了个女人,而且很多年了,争执无果后,为了孩子忍了下来。所以也就一直没离婚。今年老家拆迁房要下来了。他突然把我告了,说诉讼离婚。诉讼状词上说我无理取闹,不肯离婚。他实在没办法所以才走法律程序。这般无耻,因为长年不在一起。我拿不出他有外遇的证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1 20:4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协议离婚一般在原婚姻登记机关,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的优点是省时、经济。一般来说,如果材料齐全,半个小时左右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协议离婚的要求较为严格,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意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诉讼离婚比较复杂,除了协议离婚所需材料外,还须准备诉状、证据等材料。就审限而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3个月(一般简单案件1个月即可办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6个月。二审的,审限3个月。诉讼离婚的,如无离婚的法定情形,可能需要至少起诉两次(每次至少间隔半年)。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 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者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者邮件
    2、 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 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 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
  • 你好,对你的遭遇,我表示诚挚的理解,按照你的描述,提供如下建议: 第一,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外遇亦或者是家暴,那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并且你可主张损害赔偿。 第二,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第三,起诉要求财产分割的,你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在财产方面,原则上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当然,如果能证明是无过错方,那么可多分。 第四,关于孩子,如果小女儿未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你扶养,并且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
    第五,离婚起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目前对你离婚与主张赔偿、女儿抚养权,最关键的是取得对方家暴、外遇等过错的证据,建议你寻求律师协助,若你需要,欢迎来电详询。
  • 但从法律上来讲,过错方是可以以自身所犯错误为理由起诉离婚的。其原因在于:
    1、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自由权可以和生存权、发展权并列。
    因此,过错方无论是以何种理由起诉离婚,都是其行使人身自由权的具体体现,法律不应强制阻却;
    2、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与第三者同居等行为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因素,而法院判决离婚所考虑的是夫妻矛盾的结果,即判决时是否达到了“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地步。
    因为婚姻是二个人的婚姻,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哪一方背叛了对方,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夫妻双方是否感情尚在,能否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关系已水火不容,那么法院继续维持这有名无实的婚姻,无论是对过错方还是对无过错方均无益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