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事先起诉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若法官说成立,当场可以以被告延迟履行债务或未履行债务,而解除合同行吗?

2018-08-09 08: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三)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四)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就是合法的,就必须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的情形:
    一、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处理方式: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当事人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处理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约定以其为生效要件的,从其约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并接受的除外)。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处理方式: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五、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六、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七、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处理方式: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八、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九、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十、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处理方式: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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