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上没有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责任,没有书面约定首付款在合同不能实现时不予退还。口头上说过。这样,能在付违约金后拿回首付款吗?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怎么计算呢?

2019-05-21 20:46: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学生毕业回迁户籍的步骤和手续如下:
      第一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一般情况下,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
      第二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走后未重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上地址与原籍地址一致的,不需要重新办理)。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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