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举报医保骗保,需要哪些证据,匿名举报是否有效?

社会保险
2023-05-23 18: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举报骗医保需要的证据:
    1、举报医疗机构骗保需要提供伪造的医疗文书或发票。
    2、举报零售药店骗保需要提供虚开的发票。
    3、举报参保人员骗保需要提供参保人员伪造的医疗服务票据。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骗保行为
    1、下列情况下属于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哪些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 举报骗保需要的证据包括:
      
    1、物证。一般是出车祸后交警勘察现场发现的不合常理的疑点。
      
    2、人证。一般是根据物证中的疑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问询的记录。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