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
调解如何进行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3 20:02: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交通事故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交通事故调解由交警当场进行,并在
交通事故认定
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
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
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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