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丧偶儿媳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吗?

遗产继承
2023-05-23 21: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儿媳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
    3、如果公婆生前既立有遗嘱又与儿媳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来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儿媳继承公婆遗产有条件的。例如在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儿媳为继承人的,儿媳具有遗嘱定继承权,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丧偶的儿媳一般无权继承公公的遗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确认其儿媳享有相应遗产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