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身份过期了,在外地该怎么办?

2023-05-23 21: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过期了,可以在外地办理。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后缴纳费用,等待一段时日,就可以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一、身份证过期人在异地怎么办
    1、身份证过期人在异地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要申请换证,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2)如果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当事人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过期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本、三张近期一寸居民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背景为白色身份证;
    2、带着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并交10元证件工本费,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要交20元证件工本费。
    公安机关要从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起的60天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 身份证即将过期可以异地办理。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
    2、公安机关人员对材料审核无误后,进入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调取制证信息,按要求进行相应选项后,在专用材料上打印个人信息;
    3、信息打印完毕后,进行裁切及塑封,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签发登记表;
    4、填写完毕后,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发放临时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