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另一方不来定责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3 21: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去处理是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本方全责但是对方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
    最后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
    根据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 交通事故对方不去定责处理方法如下: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制他的银行帐号,可以全部冻结。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2、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两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交通事故认定没有责任的一方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