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准备哪些资料?

遗产继承
2023-05-23 22:5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所需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提交关系人的身份证、护照、旅行证,或其他可以证明关系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应当经过下列流程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1、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2、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
    3、公证处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发给公证书。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应当经过下列流程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1、当事人向其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2、提交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
    3、公证处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的,发给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