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离婚后属于女方。之后再婚。对不起,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4 05:0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情况如下:
    1、婚前全款买房,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一般来说,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仍是个人财产;
    2、对购买的房屋进行公证或双方约定;
    3、如果房屋在婚前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或父母购买并赠与双方,则不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房产婚前的房子一般是属于所有权人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但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如果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婚姻生活中房屋的财产权属算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以婚前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是共同财产;一方承担,夫妻共同还贷的,婚姻生活中房屋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